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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靠山屯速度

    当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李国庆早早起来,开始给前来帮工的村民准备早饭。

    等到他把早饭准备好后,帮工的人也都来了。

    昨天是备料。

    从今天开始,李国庆家便要开始正式建房了。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都会一些泥瓦匠的活。

    所以,盖房子也非常的快。

    砌墙、上房梁、和稀泥……

    大家伙齐心协力,只用了三天,便将房子盖了出来。

    这年月,盖这种土坯房就是这么快。

    要不是李国庆对质量要求高,他们两天半就能完工。

    房子盖好了以后,李国庆扛着一把柴火,在新房里烧火。

    随着袅袅的炊烟在新房的烟筒中升起,房间内的温度也渐渐升了上来。

    那些略微有些潮湿的土坯,在火炕的温暖下,渐渐变得干燥。

    这时,玲子抱着一捆柴火,也来到了灶台旁:“国庆,这新房就给爹和小妹住吧!咱俩住老房子。”

    “玲子,咱俩结婚了,理应有一处新房,你嫁给我李国庆,是来享福的,不是来受委屈的,你也别总是处处都为别人着想,也多想想自己啊!”

    李国庆抬起头,看着懂事的让人心疼的的妻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国庆,你别这么想,咱们都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住好房子,可爹年纪大了,而且身体也不好……”

    感受到妻子的一片孝心后,李国庆倒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

    只是,对于妻子的亏欠,李国庆却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当天晚上,李国庆就把新房的归属问题和父亲讲了。

    李玉忠听了两口子的话后,气的直接用手掌拍起火炕来:“盖房的时候我就说了,这房子是留给你们小两口住的新房,可你们现在却让我过去住?你们跟我在这扯犊子呢?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

    “爹,这是玲子的一片孝心,有这么好的儿媳妇,你应该开心才对,怎么还拍起火炕来了?”

    看着坐在火炕上吹胡子瞪眼的李玉忠,李国庆十分的无语。

    “你们的孝心我心领了,但这新房啊!还是给你们住,我住老房子都住习惯了,你让我去新房住,看似是孝顺,可我啊!压根就住不舒坦,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家的草窝。”

    李玉忠坐在炕上侃侃而谈。

    而就在这时,李国庆直接把父亲从火炕上背了起来。

    李玉忠腾空而起,看着儿子的行为,忍不住破口大骂了起来:“你个王八犊子玩意,你干啥?赶紧给我放下来,再不放下来,我可削你了。”

    李国庆背着父亲,径直奔着新房行去。

    父亲嘴上说不喜欢住新房子。

    可这世上,哪有人真的不喜欢新房子呢?

    爹只是嘴上说不喜欢罢了!

    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儿女住老房子,所以才这么说。

    既然父亲不好意思住,那他做儿子的,就强硬地把父亲背到新房去住吧!

    反正父亲都残废了,还能翻起什么风浪来?

    背着父亲,将父亲扔在新房的火炕上后,李国庆笑着说道:“爹,你就踏实的在这住吧!玲子的一片孝心,你就接受了吧!”

    李玉忠盘坐在新鲜的火炕上,看着新鲜的房梁,新鲜的窗户纸,新鲜的青砖地面,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

    数天前,儿子还是个一心一意只对周小红好,总喜欢把胳膊肘往外拐的小白眼狼。

    可这转眼间,儿子就变得这么孝顺了,还给他娶了一个同样孝顺的儿媳妇。

    这一切简直太梦幻了。

    “我……我……”

    李玉忠想说几句话,来表达一下此时的激动心情。

    可他话到了嘴边,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爹,啥也不说了,都在心里了。”李国庆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爽朗地大笑。

    新房的东屋给了父亲,西屋则给了李青。

    李青得知自己也有一个单独的房间的时候,激动的直接从原地跳了起来:“哥,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哥,哥,我稀罕死你了。”

    李青一直都想拥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可却总是没有机会。

    而现在,她这个小小的梦想却被哥哥实现了。

    晚上,李国庆和于爱玲单独住在东屋。

    这个屋子虽然已经很破旧了,可却十分的温馨。

    炉子里的火苗微微跳动着,映照在两人的脸上,把两人的脸照的红彤彤的。

    李国庆轻轻拥着玲子,只觉得心里无比的温馨。

    “媳妇,睡吧!”

    “嗯呐。”

    ……

    第二天一早,李国庆早早起来。

    看着睡在自己旁边的玲子,他忍不住裂开嘴笑了。

    “李国庆,你笑啥呢?”

    李国庆以为妻子还在熟睡中。

    可他却没有想到,妻子也早就醒了过来。

    “看到你就高兴,看到你就开心的想笑,我想,这应该就是幸福吧!”

    听着李国庆说着拗口的情话,于爱玲的脸一下子红了:“贫嘴。”

    李国庆拍了拍玲子的小脑瓜,笑着说道:“玲子,我准备把咱家前几天挖的雪莲和太岁都处理掉,你也知道,太岁那玩意不好保存。”

    “嗯呐,路上小心,记得早点回家。”

    于爱玲翻身起来,齐了咔嚓地穿戴好以后,便去给李国庆准备早饭了。

    五分熟的羊排,外加上一个苞米饽饽,这便是李国庆的早餐了。

    吃过了早餐后,李国庆把太岁装到一个瓦罐里,又在里面装满了水。

    又带上雪莲后,他骑着自己的二八大杠,径直奔着县城郊区的黑市行去。

    他刚到黑市,之前那个购买李国庆雪莲的老头便盯上了他。

    “年轻人,又来黑市卖雪莲啊?你这采药的速度有点快啊!这才几天啊?又整到雪莲了?”

    林海雪莲这种名贵药材,所需要的生长环境极其的苛刻,冷一点不行,热一点也不行。

    外加上,这种药材的发芽率也极低。

    这也就导致,野生雪莲的数量极其稀少。

    林海雪莲在东北地区,属于绝对的稀罕物。

    大多数人之所以能弄到雪莲,完全都是凭运气。

    李国庆时隔几天,居然拿又弄到了林海雪莲,这让药贩子老头感到有些惊讶。

    李国庆翻身下车,把从家里带出来的包袱打开,露出里面满满登登的一包裹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