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山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双眼通红,老泪纵横。

    他太委屈了。

    内心酸楚无人倾诉。

    被人欺负,没人帮忙,是什么感受可想而知。

    绝望,无助,无力

    现在,终于有人把他的处境说了出来,一下子触动了林远山心里最脆弱的那根神经。

    眼泪直接就流了下来。

    看着抹眼泪的老人,不少人也是心生感触,生出了恻隐之心。

    谁都会老。

    谁家里都有老人。

    谁也不希望自己老了,或者家里的老人,被别人如此欺负。

    张伟这番话,在阐明情况,据理力争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人的情感共鸣。

    庭审,法庭交锋。

    确实是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讲事实,看证据,依法条。

    可也看“人性”。

    合议庭在宣判的时候,也不是照搬那冷冰冰的法律条文。

    公诉人眉头皱得更紧了。

    开口道:“从我个人情感角度而言,我确实同情被告人的遭遇,但现在确实是因为被告人投放农药,导致被害人11只羊被毒死,这是事实,被告人应当为此而承担责任。”

    话说到这份上,其实公诉人已经输了。

    因为他这么说,就意味着已经承认林远山在刑事上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

    所以退而求其次,

    放弃刑事责任,只争取民事赔偿。

    但张伟却并不打算就此让步。

    他的诉求,是刑事无责,民事亦无责!

    张伟道:“我方当事人出于自保而撒农药,并且已经起到了提醒义务,而被害人在明知田地里可能撒了农药的情况下,依旧让他的羊进入田地啃食庄稼,就说明他对危害结果是可预见的,但他还是这么做了,那么是不是说明,出现任何危害结果都是他自愿的,他要为此而自行承担责任?”

    “至于我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不仅仅适用于刑事,同样的,在民事案件里,也有正当防卫的概念。”

    张伟终于拿出了他的大招。

    这也是他为本次庭审准备的终极杀招,就要靠这个来一锤定音的。

    “正当防卫,不光是一个刑法概念,在民法上同样有这样的概念。”

    “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在遇到人身伤害的时候可以自卫反击。”

    “而民法上的正当防卫,赋予公民在自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反击的权利!”

    张伟站在辩护人席位上,声音洪亮。

    “在本案中,我方当事人的庄稼被被害人养的羊多次啃食,自身财产已经受到侵害,并且这个侵害还将继续下去,没有停止的趋向。”

    “我方当事人为求自保,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所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而被害人却是在继续侵权的过程中,导致自身财产损失。”

    “说白了,他就是害人不成翻倍害。”

    “我方当事人则是无奈自保。”

    “凭什么我方当事人要为羊的死负责任?”

    “我方诉求很简单,投放危险物质罪不成立!经济赔偿不认可!”

    “刑事上,无责!”

    “民事上,也无责!”

    张伟态度非常坚决。

    光免除刑事责任?

    那不是他的目标。

    必须要民事刑事双免责,这才算胜利。

    否则,那就相当于是输了。

    哪怕赔一分钱,也是输!

    但公诉人并不是那么轻易就会认输的,还是在争取。

    法庭辩论激烈无比。

    旁听席位上。

    林母小声问道:“小北,这现在是哪边占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