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跑到了b27号别墅的后面,这里有一座花园,里面种了很多植物,现在不是开花的时候,看上去绿意葱葱,但若是春天,百花盛开,一定非常漂亮。
万穗在花园的笆篱旁停了下来,问跟在身后的丹尼尔:“你相信他说的吗?”
丹尼尔没有说话,万穗叹了口气,道:“其实我并非未卜先知,而是分析得出的结论。”
“在最开始的那户人家之中,他让我先进屋,我进去的时候就听见厨房里有声音,不管那是活人还是怪物,都最好不要立刻去招惹。而卧室里静悄悄的,我偷偷开了个门缝往里看,发现里面没人才会进去。”
万穗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承认我有赌的成分,但既然要探索秘密,怎么可能不冒险?世上哪有万无一失的计划?”
“至于后面那些,全都是他的揣测和迁怒。”万穗道,“他想要用我当挡箭牌,却聪明反被聪明误,而我运气好得以逃脱,他便认为是我策划的,我哪有这样的本事?”
“至于刚才那副骷髅,它的腰椎上有受过枪击的痕迹,肚子上肯定挨过一枪,这或许就是它的死因,那么它再次遭受枪击会暴走,不是顺理成章吗?”
“何况你也看见了,是他自己用枪将我逼到骨骸面前,想利用骨骸杀死我,却说是我引诱他干的,简直不知所谓!”
万穗愤愤不平,连她自己都要被自己说服了。
丹尼尔想了想,说:“你说得也有道理。”
“是吧。”万穗道,“我们还要继续探索这栋豪宅吗?要不还是回去吧,反正任务已经完成了,拿了薪水,就在街区门口等着时间到了再跟着手环的指引出去。”
丹尼尔看了看那栋豪宅,又看了看她:“好吧,就这么做。”
万穗被噎了一下。
她故意这么说是想要表现出自己对这栋豪宅没什么兴趣,她也看出来了,丹尼尔很想进豪宅之中探索。
所以她打算以退为进。
没想到丹尼尔竟然会同意。
他到底是真的被吓到了,不敢去探索了,还是也跟她玩以退为进?
算了,先回去再说。
两人往回走,刚走出去没多远,忽然就听见急促的脚步声,两人回头,看到了十分恐怖的一幕。
刚才的那副骸骨包着红发男人,就像红发男人的外骨骼一样朝着两人冲了过来,速度快得惊人。
“快跑!”万穗大喊,也跑得飞快,那丹尼尔不知道是升级了,还是本来速度就快,也不是一般人的速度能比的。
万穗的速度是100,跑过那骸骨怪物轻轻松松,但她对丹尼尔产生了兴趣,故意放慢了脚步,和他并驾齐驱,只比那骸骨快上一点,既甩不掉它,也不会被它追上。
跑着跑着,两人就发现不对。
那副骸骨似乎是在将他们往某个地方驱赶。
很快他们就跑出了街区,往森林之中逃去。
跑了一会儿,那骸骨加快了速度,冲到了两人的身后,抬手就朝他们抓了过来。
丹尼尔大喊一声:“跳进河里!”
一马当先就跳了下去。
万穗也只能往下跳,然后就被奔腾的水流给冲得往下游而去。
河里的水流很急,万穗会一点水,但会得不多,虽然她在江边长大,但从小养父母都教她不能去河边玩,做不到像村里其他孩子那样浪里白条,起起伏伏之间,她感觉自己快看到太奶了。
话说是万家的太奶还是江家的太奶啊。
砰!
她被一块从上游冲下来的木头给撞了一下,沉入了河底。
河并不深,两三米的样子,她挣扎着往上游,却忽然看见了一只手。
一只从河底的淤泥之中伸出的手。
那只手已经腐烂得只剩下白骨了,但还是朝着河面伸着,似乎那是它最后的执念。
就在这时,那只手动了!
一副没有完全腐烂,还剩下一些组织挂在骨头上的骸骨从河底淤泥之中爬了出来。
一个,两个,三个……
竟然有这么多,河水汹涌,再加上淤泥沸腾,她都没法数到底有多少。
那些尸骨全都朝着她涌来,伸出了手臂,想要抓住她的脚,将她也拖下去,让她和它们永远在一起。
或者,它们也只是在自救,想要有人能够带着它们浮上水面,求得一线生机。
万穗只能用力将它们的手踢开,但还是被一具骸骨给抓住了,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下沉。
就在万穗准备回档重来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她,将她给拖出了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