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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国法与规矩

    不过几场小戏, 怎么还牵到忠奸的问题上了呢?

    经百姓们解释后才知道,原是说戏里的刑判不合规矩。

    他们口里的规矩是什么呢?男子就应该养家糊口, 至于这日常中打婆娘娃妹么,那根本就不算事,自家的婆娘娃儿么,打就打了,谁也管不着。一句话,能挣来婆娘娃儿们活命的嚼口,那他打就打吧, 自家的婆娘娃儿嘛, 又打不坏。再说,南浦的婆娘也泼嘛,不打不听话。

    女人的规矩么,也不像山外女人的规矩那样, 不准这不准那的,若要说女人不准赤脚板不准露小腿——放屁哦, 家里哪有鞋子给她穿, 上山下田的, 都要穿的齐整整的,有多少衣裳够她糟蹋嘛。啥子叫有伤风化, 穷的活都活不起了, 哪个管风化是啥子意思哦, 我们只晓得什么叫不守妇道。

    不守妇道,就该把腿打折。

    啥子叫不守妇道?

    婆娘不孝顺咱爹娘, 不守着咱娃儿, 涂脂抹粉的出去勾三搭四……男人为了养家糊口累成瘦竹杆儿, 你还在外面勾勾搭搭, 能的你咧,腿给你打折。

    像那戏文上说的,要是女人杀了自己汉子呢?

    那肯定得沉江么,管什么打板板儿什么秋后问斩,哪个敢闹到衙门上?那女人家里不要名声的?一闹上公堂,十里八村的女人的名声都臭了,还怎么嫁出去哦。

    胳膊折在袖子里,就闷不声儿的沉了江,说是落水了,人没了,不比上公堂体面么?

    说汉子把自家婆娘杀了?

    那指定不能让他流放三千里那么远,他走了,娃儿给谁养?可不能报官,咱自己来,卸他一条胳膊,行不行得?不行也得行噻,要是把人打死了,他死了,家里娃儿哪个来养?

    哦,他也不想养自家娃儿?

    那成,娃儿由全寨来养,他家里田地牲口农具房屋,都归大家伙儿了,山里有买挖矿的,他一个大男人,好歹还值几个钱嘛,挖矿去吧,生死嘛就看他命数硬不硬了。

    你说有道理没得?

    还说什么私设刑堂、私夺人命、买卖人口不合国法——仙人板板,我们从老祖宗的老祖宗那时就这么用了,当官的来了这么多,哪个说我们不合国法了?

    我们规规矩矩的做事,哪个犯了法了?

    你这个知州老爷,看你像个好官,原来你这么坏哦!

    ……

    这可往哪儿说理去?

    且徐知安也知道这事怨不得他们,一直以来,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有国法二字,从生出来那天到死去的那天,他们唯一得到的教诫就是祖宗规矩,如今却说他们一惯的规矩不合国法,这个结论,他们无法接受。

    不接受也得教,教的多了,他们心里才会有了法度,也有了敬畏,在做事之前会惊疑般的犹豫一番,他所做的那件事,合不合法,不必在无知无觉中犯了法。

    谱法之意,意在诫鉴,以杜绝法案的发生。

    但徐知安不能被人冠上坏官的帽子,这个时代,民意如流,言可杀人,他的官声若坏了,对以后的计划,影响极大,甚至有可能阻碍他治理一地的行动。

    那怎么办?

    挽回来呗!

    怎么挽?

    第一件是开办收容所,专门收容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或是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孩子,或是无家可归的女子。

    接着第二件便是抓捕人贩子,若有人买卖女人孩童,便抓起收押,罚五斗粮米,杖六十,便是父母卖儿女,也要杖六十。若有更恶者,则依律来办,不死也会脱一层皮,罪大恶极者,依律,或腰斩,或凌迟。

    这两件事可放在一起办,先捣了一个贩子窝,救出十几个孩子及女子,幸而孩子都是当地偷掠来的,还没来得及装船运出去,大多能找到父母,只有三个,是贩子从别地掳来的,年岁又小,记不得家住哪里,只能先在收容所住下。

    还有几名美貌的少女,怕她们回不去家,也暂且留在收容所,正好照顾那三个孩子。

    小小一个南浦能出这样猖狂的人贩子窝,简直是吓死人的事,南浦百姓觉的,天破了都没这事来的让人惊诧。

    年年都丢娃儿跟女人,挨江河近的只当娃儿是被水冲走了,住在深山里的,便以为娃儿是给野兽叼去了,住在石崖畔的,以为娃儿是掉山崖下了,于是泣血般的嚎啕,谁也没想到,娃儿是被人偷走了。

    粗数一下,这几年丢了的娃儿加起来有百多个了。

    贩子窝就在江边的一个破草房子里,挑夫们常从旁边走过,竟一直未察觉出来,要不是徐大船近来一直在码头上行走,凭着掮客的直觉察觉出来,紧着回去报案,许是再有一两天,这些孩子和女人就被运走了。

    这可恨的、天杀的、遭雷劈的人贩子……就该像戏文里演的那样,凌迟处死才能解恨。

    凌迟么,倒也在律,可南浦,只有两个老的牙都掉了大半的刽子手,他们只砍过人头,没干过凌迟的活计……那就腰斩吧,弃尸于野,不得收殓。

    这才是大快人心之事,行刑那日,街上人山人海,围的水泄不通,远在山上各寨的山民们得了消息之后,许多人点了火把,夜里开始下山,走到天明顾不得歇,就往刑场挤了过去。

    首恶三人,腰斩弃市,从犯八人,杖一百,发往矿场,终身不得出。

    明明是杀人的场面,现场上却人声欢呼,唾骂过似蛆般还在蠕动的人贩子,那些丢了娃儿的人家,并没觉的这场景恐怖,只觉的解恨,想起自家娃儿,又没忍住哭嚎了起来。

    徐大人啊,你咋来的这么迟,你若早来几年,我家的娃儿、我家的娃儿……也能回家啊——

    高声叫骂者,拍手称赞者,嚎啕痛哭者,旁观者,又有恐惧者、敬畏者、不敢直视者,胆颤心惊者……诸人诸般相,观之如众生。

    这才是国法在上才该有的威严。

    煌煌然光天化日之下,将一切魑魅魍魉审之于众目睽睽中间,光明正大。

    徐知安又趁着余威犹在,着紧开始整顿沿江码头,行船的人,良善者少,欺生宰生,逼客宰客抢夺物品银两,杀人抛尸是惯来的手段,只是许多事找不到证据,苦主又不能开口,漕上的关系网又紧密,杀人夺物之事,便同被害者一同淹入水底,再不见天日。

    南浦的漕帮属于巴漕,排外的很,行事也凶悍,帮里也有规矩,不过这些都是江湖规矩,野的很,行话也多,明话暗话一大堆,不是里头的人,还听不明白。

    整顿这个,若放在别的时候,定是十分之艰难,可放在眼下,却正适合。

    那些人贩子偷了那么多娃儿,是怎么运出去的呢?漕上若没人接应掩护,这事不可能悄无声息,又或者说,这原本就是漕上的另一行当的营生?

    这事说不清楚,南浦百姓可不依。你不能给个交待,那些丢了娃儿的人家能活撕了你。

    徐知安做的是:使衙吏们将南浦所在地域流经的江口都做了一道简单的闸,记录使入者与使出者。又将南漕上的河运船只及相关人员都记录在档,发放行船令,出域的船只,出船回船都要报备,载人数量及物品,出发地与目的地,都要记档。

    再写信给上关口和下关口的守巡吏,让他们也如实巡察过往船只,盘察人员和货物,以防再次出现偷运孩子和杀客抢货的情况。

    这一令,还需向各府司上报,这属于地方性的治理手段,且属维系治安内务,各府司一般不予干涉,如在知州的权责范围内,各府司会直接下达准予的批复。

    这次的整顿,也查出了些问题,抓捕了十余名杀客抢货的惯犯,这一次,公审并未在县衙大街,就在漕口码头,使诸船家一起观刑……来看热闹的人依然挤的很多,相互推搡间有掉进河里的,好在河边人多,天也暖和,被人一杆子挑了上来,那人也不惧,拧了把衣裳上的水,又开始往前挤,生怕误了热闹。

    徐知安惯例宣读了他们的罪行,又读了大律,依律当斩,只这判决结果,他一人说了难免声微,便大声问来听审观刑之人——

    “此罪,该不该斩?”

    已见过一次大场面的观者们高声应答:“该斩,该斩,该斩——”

    徐知安便说:“国法明令,此罪该斩,百姓有言,此罪该斩,由此可知,国法之公正,百姓之公心,自有相通之处。”

    好家伙,这一番话,可不得了。

    连见了两场血,又被徐知安现场互动了一番,再说了这么几句话,来观刑的人,好些天都在谈论国法。

    他们说——

    国法么,能光明正大杀人的,那就叫国法。

    这法是真热闹,就是吓人的很。

    国法?可历害哩,两个字就能杀许多人,倒是比咱们的规矩痛快些。

    又说——

    那徐大人,是个好官……吧?

    应该是好官,杀了许多坏人嘛,杀坏人的官就是好官。

    嗯,是好官。

    杀人不眨眼的好官。

    ……

    玲珑直接笑倒在好官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