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怡然大声哭喊着。

    眼巴巴瞅着林北。

    内心无比地渴望他能在宣判前的最后关头,改变主意,或者善心大发,放过自己。

    只可惜,碰上林北,算她倒霉。

    这种“死到临头”终于知道害怕,完了呢就哭爹喊娘的求饶的人,林北可见过不少。

    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就被打动。

    林北坐在那里,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林北……林北!”

    “你好狠的心啊。”

    “我的大好人生,就要被你彻底毁了,毁了!!!”

    程怡然绝望大喊。

    林北内心毫无波澜。

    人生被毁?

    呵呵,就算真的人生被毁,那也是你自己毁了自己。

    怪不得别人。

    自作孽,不可活!

    ……

    几分钟后。

    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判决书走来了!

    法官陈立军走进审判庭,登上法台。

    “咚——”

    敲响法槌。

    “全体起立。”

    书记员大喊。

    审判庭内所有人,全都站了起来。

    陈立军扫了一眼,双手捧着判决书,开始宣判。

    “晋省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于程怡然故意杀人未遂一案,现已审理完毕。”

    “本案,经榆县派出所侦查,移送榆县检察院后,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自诉人自行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并展开法庭调查……”

    “经过法庭调查,被告人程怡然在自家宠物狗落水后,谎称是人落水,骗自诉人林北下水救援……并未有任何帮助动作……且该宠物狗患有狂犬病,被告人没有采取任何防治措施……”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明确,适用法律正确!”

    “现在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以及以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判决:”

    终于要来了!

    林北双眼微亮,充满期待。

    程怡然则是提心吊胆,心跳加速。

    在这样的氛围中,

    陈立军用他洪亮而铿锵有力的声音,将最终的判决结果,当庭宣读:

    “被告人程怡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因考虑其未造成被害人死亡之严重后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承担原告诉讼费用,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共计1386745元。”

    “本判决自宣判之日起生效。”

    “如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更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在闭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轰!

    听到自己的判决结果,程怡然当场便感觉仿佛有一道惊雷在脑海中炸响。

    直接是让她脑瓜子嗡嗡的。

    身体一阵摇晃。

    然后,

    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精神恍惚,喘着粗气。

    整个人都不好了。

    对面,

    林北抱着胳膊,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判三缓五。

    这个结局,林北还是比较满意的,甚至可以说,多多少少还超出了他的心理预期。

    毕竟,

    是“未遂”。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可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

    而且程怡然跟林北也没有什么交集和过节,找不到她故意杀人的动机。

    最终能定罪,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狂犬病”。

    如果没有狂犬病,最终能不能成立犯罪还不一定。

    但即便是罪名成立,可想要判处实刑,也是极为困难的。

    判三缓五,已经是缓刑里,刑罚最重的了,足足五年的缓刑考验期,绝对有得受。

    本来按照林北的预估,判三缓三也就差不多了。

    没想到实际判决出来竟然是判三缓五。

    林北表示相当满意。

    想来,

    这样的结果,跟程怡然自己的“努力”是脱不开干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