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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父母来接了

    但是对于李行简来说,这东西现在有大用。

    她试了机子点了钱,买了下来。

    “你,你真的要?你真要?”女服务员简直就是惊喜。

    李行简笑了,将钱往前一推:“你验验真假。”

    女服务员挨个看过,是真钱。

    她竟然卖出去这么大一个单,实习期应该可以过了。

    女服务员连连说着感谢,给李行简包了起来。

    李行简问店员要一个磁带。

    店员很为难:“我们这磁带都是正版的,没有废的,我没办法给你,我可以送你一对耳机。”

    也行吧,有总比没有强。

    李行简拎着手提袋下了楼,隔壁的女店员肯定看见了,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她让男店员去打听李行简买了什么。

    “肯定不是很贵的。”

    当男店员打听回来说是最新款的sn,她肠子都要悔青了。

    等顾客都走了,她手撑着门口骂:“那么有钱,装什么孙子啊?气死我了。”

    当然,李行简已经听不见了。

    她出来后就把包装拆了,插上耳机将随身听放在裤子口袋里。

    免得丢了。

    如今的小偷小摸,真的让你恨得牙根痒痒,会坏大事。

    商场下面的路边摊,就有很多卖磁带cd的。

    这种不是盗版就是水货。

    但是好听又便宜,会有很多港台那边的影碟和歌曲。

    李行简一家一家看,突然看见一个穿着牛仔马甲,满头卷发,带着墨镜,身材消瘦的青年。

    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人是未来的摇滚明星啊。

    说起来,如今很多北漂一族在附近搞音乐,一开始没人赏识,他们除了驻场也得找点别的副业,很多卖盗版磁带和碟片的。

    她走过去假装挑挑拣拣,然后装作无意间抬起头:“你,你是秦朗?”

    李行简直接说出他的名字。

    秦朗摘下墨镜不解的看着她:“你认识我?”

    “是啊,我是你的歌迷,我听过你唱的那首《流浪的河》。”

    李行简跟着哼哼起来。

    秦朗的脸色立即变得激动热情,再没有方才摇着扇子的冷漠,他道:“你真的听过这首歌啊?你在哪里听过的?”

    嗨,当然是你成名后,你自己在综艺上说的,这是你之前写过的歌,但是一直没火,唱过酒吧和路边,但是你特别喜欢。

    李行简道:“路边啊,你不是在路边弹过吉他?”

    秦朗的点头,不过方才的兴奋劲退了一些。

    也是,路边随便一个人听的,对他来说帮助不大。

    他已经北漂三年,若是再不出点名堂,可能就要回老家了。

    李行简笑道:“怎么,我这一个歌迷,你嫌弃啊?”

    “不是不是,嗨,哪能嫌弃呢,我就是太想成功了。”秦朗倒是很实在。

    李行简道:“其实我会看一点面相,你今年九月,能一炮而红,不过要注意你的嗓子,你嗓子里好像有个小东西,等你成名后,去医院检查一下。”

    上辈子秦朗出道即巅峰,也是昙花一现,因为他嗓子长了肿瘤,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很年轻就去世了。

    李行简到不是他真正的歌迷,但是既然碰到了就是缘分,多说一嘴没什么,万一帮到人呢?

    至于秦朗信不信的,那就是他自己的造化了。

    秦朗皱眉,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才多大啊?”

    这丫头给他的感觉怎么怪怪的?

    你说她故意接近他,可他身无长物,根本也不至于,不是故意的,怎么她好像非常了解他?

    “你说的是真的?”莫非真的会算命?

    李行简摊摊手:“现在是七月份,准不准的,还有两个月不就知道了吗?”

    “等你火了可以验证我的话。”

    李行简又道:“给我找两盘磁带,便宜点。”

    秦朗:“……”

    她说了这么多不会是为了讲价吧?

    不过李行简能哼出他的歌,秦朗对她还是很有好感,送她一本当下流行的粤语合集。

    李行简要废弃的,可以录音的。

    “你找不要的给我,最好能送给我。”

    越看她越像是个骗磁带的。

    秦朗笑了,指着她的耳机道:“sn最新款,你还好意思讲价?”

    李行简道:“那有啥关系?骑自行车逛酒吧,该省省该花花嘛,有就送我吧,没有便宜一些卖给我。”

    最后秦朗送了李行简两本他淘汰的试放带,没什么歌曲,可以擦了录音的。

    置办好这一切,李行简将粤语合集放到了随身听里,按下键门悠扬醇厚的女低音立即从耳朵里响起。

    ‘道路段段美好,总是血与汗营造,感谢心中主宰,每段道路为我铺……’

    徐小凤的每一步。

    很像现在的她,未来的每一步,都是需要血和汗营造的。

    可她,不畏惧。

    李行简坐车回到镇上已经是下午了,但是夏天太阳还很大。

    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用零花钱去药店买了一些维生素b族,维d,又去小卖部买了两包奶粉。

    不说营养要补上来,估计李可温和隋丽明天就会到,她有一场硬仗要打,她得把身体锻炼起来。

    以后要每天跑步健身,增加力量训练,当然,现在有点来不及了。

    再之后,五十块钱已经只剩下七块钱,她在供销社买了一个两块钱的纯棉裤衩子。

    说来心酸,之前她只有一条,是郭静给她缝的,洗了必须当天晚上干,不然第二天就没得穿。

    胸罩买不起了,但其实她已经发育了。

    还好,营养不够,发育的不算好,她含胸就看不出来。

    等以后再买吧。

    都买完了,她依然没有回家,在镇上火车站候车室躺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才回去。

    一进门,就看见两个熟悉的,但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应该是陌生的、一对夫妻。

    李可温三十五岁,皮肤光滑白净,一双桃花眼,穿着西裤白衬衫,带着眼镜,很有斯文败类的感觉,是男人最好的时候,比她记忆里要年轻英俊。

    隋丽一身香奶奶的粉色小香风,踩着高跟鞋,短发大卷,十分时尚。

    就是她眉目太过寡淡,像是小白花,这身太职业了,她撑不起来。

    不过再怎么样,两个人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的,跟她和这个院子,形成鲜明对比。

    这正是要接她回去的,她的‘好父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