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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和尚法果

    第二十三章:和尚法果

    一声佛号:“内只有一块石头。”

    “那……十逆还有谁?”凌牧云对于虚无缥缈的传说,是难以相信的。

    虽司马女彦一事确有蹊跷,可冒名顶替、故作高深,也非难事。

    现在若不是涉及十逆,法果又言之凿凿,换做以前,说不定会当场给法果一个霹雳,来个醍醐灌顶。

    “和尚只知,凌昊为十逆之首,至于其他人等,和尚确实不知!”

    凌牧云在法果的话里,想得到更多信息,已无可能,于是换了个问法:“你怎么知道佛图澄是十逆之一?”陆机只知道陆有才是十逆之一,其他一概不知,法果知道的基本相同,只是多了凌昊是十逆之首的消息。

    如果换一个角度,先知其然,再知其所以然,是否会有收获?

    “冥冥中自有定数!凌施主,正一张天师,或知一二!”

    法果的话里充满禅机。

    “龙虎山?”凌牧云下意识地说道:“找到张天师便可知道真相?”

    “张天师巡监天地,行踪不定,怕是要在三年后的正一大典上才可一见!”法果没有正面回答,继续说道:“凌施主,其他,和尚确实不知!”

    “说吧,你想要什么。”凌牧云知道再追问下去,法果也不知道详情,于是,回到了最初的话题。“佛教历劫,请凌施主出手相助。”

    “什么时候?”

    “阿弥陀佛!世间自有因果。”法果没有回答,双手合十,转身离开。

    “话也不说明白!”凌牧云望着法果的身影,又想起了道立:“等见了道立,一定要问清楚,他的师父是不是佛图澄!”

    龙虎山,正一道,张天师?

    凌牧云在心底默念,仔细盘算着行程,最后一拍大腿:做人要有始有终,怎能始乱终弃?

    屠山听曲,不耽误龙虎山一行!

    “云哥!”沮渠蒙逊凑了过来:“你准备去哪?”

    “屠山!”凌牧云说得斩钉截铁。

    “那祝云哥一路顺风!”

    “你不去?”“沮渠氏有更重要的事!”

    沮渠蒙逊的话让凌牧云一愣,接着满头黑线:“你以为我无所事事么?”

    沮渠蒙逊没有辩解,恭敬地施了稽首礼:“云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请受此礼。”

    “行了行了,啰唆,既然有事,还跟着跑商。”

    “跑商,是为了让凉州刺史梁熙,睡得着觉。”沮渠蒙逊说得隐晦。

    实际上,他广猎史书,才智出众,且精通天文地理,凉州刺史梁熙常忌惮其才能。

    所以,沮渠蒙逊才经常游历饮酒,掩盖才能。

    这次跑商,更是临时兴起,谁知,险些惨遭毒手。

    人各有志,凌牧云自然不会强加挽留,见沮渠蒙逊渐行渐远的身影,叹了一口气:“又剩我一个人!到屠山之前,先到龟兹整个牛车。”

    大晋朝少马,多牛。

    久而久之,加上皇室推崇,士大夫、门阀贵族都喜欢赶着牛车四处闲逛,乘牛车成了一种风尚。

    凌牧云出定北时,部分土地还在用人犁地,牛都不够用,因此他没舍得驾牛车跟一下风尚。

    现在鼓囊囊的包裹,里面是金玉珠宝,怎能不换辆牛车?

    学一下士大夫,带几壶小酒,漫看云卷云舒,岂不畅快?

    接下来的路,凌牧云再没有冒失的寻找商队,而是一路独行。

    唱着市井小曲,吃着随手猎杀的野味,露宿沙海。

    月余时间,龟兹在望。只不过,以凌牧云现在的尊荣,就像有座金山的乞丐一般:头发蓬乱,浑身污垢,散发着他自己都无法忍受的气味。

    当务之急,是找间客栈,换洗一番。

    “石板崖客栈”,名不副实,地无石板,也无崖壁,但装修得富丽堂皇,颇为大气。

    就是定北城最大的客栈,也没有石板崖客栈的一半大。

    凌牧云满意的点了点头,只有这样的客栈,才不辜负自己包裹里的金玉宝器。

    包里有钱了,自然要过成有钱人的潇洒,哪天花完了,大不了跑趟鹦鹉洲。

    抬腿迈上台阶,看着鼻孔朝天的堂倌,凌牧云才意识到,自己是不是过于破落,不要遭了白脸。

    “走开走开!臭要饭的!”堂倌对于破衣烂衫的凌牧云,态度极为尖酸刻薄:“也不打听打听这是什么地方,是你等能奢望的?”

    凌牧云并不气恼,高端客栈,更注重客人感受,堂倌所做,除了态度上确实有些鼻孔朝天,但本质上,没什么大错。

    不慌不忙地从包裹中摸出一块金饼,在手里晃了晃,递给堂倌。

    堂倌满脸疑惑地接过金饼,用袖口仔细擦拭一番,咬了一口,眼中顿时透出精光:“爷,里面请,小的给您准备上房一间。”

    “准备热水,好吃好喝的先做着,小爷不差钱!”

    堂倌万万没想到,一个人的胃口可以那么大。

    更让他挠头发的是,出手阔绰的凌牧云,这份尊荣,让他实在有些难以理解,要么就是风尚改变,流行乞丐风了,要么,就是踩了狗屎,一副暴发户嘴脸。满桌的饭菜,狼吞虎咽,最后还要了一盘瓜果,美其名曰溜溜缝。

    堂倌确定,是暴发户。

    凌牧云管不得别人的目光,酒足饭饱后,摸着浑圆的肚皮,换上堂倌才买的胡服,溜达着出了客栈。

    不同于定北风情,龟兹城的大街小巷,所卖之物与定北截然不同。

    不过,最吸引凌牧云的,莫过于铁匠铺。

    原因无他,墨刃没有刀鞘。

    以前都是瘸九背着,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一切靠自己时才发现,稍不注意,就会割破衣衫,十分不便。

    “店家,可做的刀鞘么?”

    “可以做!龟兹冶铁,闻名遐迩,怎做不得一个刀鞘?”铁匠停下手中活计:“客家口音不似龟兹人,是大秦人士?”“大晋朝西山区域人士。”

    铁匠酣然一笑。

    自秦天王苻坚天威降临,西域都护府早不以大晋为主。

    后天王座下、骁骑将军吕光,两年前进攻龟兹,前城主白纯携财宝跑路,现在的城主白震也以大秦属地相称。

    倘若说龟兹城在河之南也罢,西北之所,早该称大秦人士。

    “客家莫不是在洞中度过光景?”铁匠的话里多多少少有些嘲讽。

    “你这铁匠!西北王司马韦不同样以大晋王自称?”凌牧云辩解道。

    西北王仅占据西北一城之地,以大晋朝为天子,扼守虚无缥缈的天山北,那一份愚忠,不过是自取其乐罢了。

    再往北苦寒且不说,阴森恐怖,可有人烟?大秦去攻打一个没有任何价值的城池,除非,苻天王脑子热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