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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世界是你(02)

    不管“你一定很爱你的外婆,虽然你没见过你的外公,但你也像外婆一样在深深思念着外公。”

    还是“没错,就像爸爸说的,我是对什么事情都缺乏专注的人,但这个定律没发生在你身上。”都不是沈珠圆的风格。

    所以,她把那些都锁进了抽屉里。

    好吧,说不是自己风格只是体面话。

    实际情况是沈珠圆不知道怎么去处理好那些情感,就好比她在那人面前总是不晓得手该往哪放好。

    于是,沈珠圆牙一咬,在那张信盏上写满了“羽淮安我喜欢你”字样。

    只写一句不足以表达她对他疯狂滋长的喜欢,索性沈珠圆在信盏上所有空白位置都填上了“羽淮安我喜欢你。”

    要知道,让沈珠圆写一百遍自己名字都是没门的事情。

    这足够表达诚意了吧?

    别以为在一张a4字上写满羽淮安我喜欢你是多容易的事情。

    今早,沈珠圆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房间里的废弃纸张打包丢掉,满满的一大袋,第一次她写第四行字就错了,这是给那人的情书怎么可以错?

    错了不行,不整齐也不行,字体不漂亮也不行,圆珠笔漏水也不行,被饮料滴到也不行……

    所以,现在沈珠圆是大熊猫沈珠圆。

    除了中文名字叫羽淮安外,沈珠圆还从宋金那得知那人现在住地房子房主是一对德国夫妇。

    那天沈珠圆看到摇扇的老妇人是这对德国夫妇从前的管家,想颐养天年从事家政行业多年的妇人和想找个可靠的人看管房子二者一拍即合。

    或许那人手头并不宽裕。

    上体育课时别的学生都穿跑道鞋,就那人一如既往穿着那双分不清是白色还是灰色的球鞋。

    也许它一开始是灰色的,但因穿的时间久就变成看起来是灰色的了,涟漪是这么形容长年累月穿在那人脚上的鞋。

    想到这,沈珠圆把自己的私房钱统计了一下,数目应该可以达到去大商场买双好牌子的跑步鞋,但怎么送到那人手上是个大问题。

    怎么送鞋先排在后面,目前有比那更要紧的事情。

    距离五点就只剩下十分钟,沈珠圆开始练习口型,因为紧张她几乎一个下午没说过话,连宋金一直在她耳边唠叨个不停她也没骂他。

    宋金!

    该死的宋金!!

    让沈珠圆此刻站在这、得不停活动口型以防到时见到那人没法利索说话、甚至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宋金也得负上一半责任。

    要不是上周六发生的事情,沈珠圆或许会再等上一阵子和那人多几次交集才会出手。

    上周六傍晚,沈珠圆出了篮球馆就碰到宋金。

    在西区最喜欢找沈珠圆茬地就数宋金了,那天沈珠圆心情好,就和宋金你一言我一语斗嘴。

    几番下来,宋金在口头没占到什么便宜就动起了手来,他抢走沈珠圆的篮球,做势要丢到桥下去。

    那可是爸爸去年送的生日礼物,沈珠圆朝宋金扑了上去,身体贴在宋金背上双手紧锁宋金颈部,二人僵持间,有人从他们面前经过。

    看清那人样貌,沈珠圆一双眼就没法移动了,目送那身影消失,那人身影消失她还在宋金背上,桥顶棚印着她和宋金的模样,像极了宋金背着她。

    不,不不,不是那样的,她是因为要抢回篮球才这样的,沈珠圆拼命朝着桥顶棚摇头。

    偏偏,桥上又出现了熟人,宋金那个话也很多的表弟冲他们眨眼,笑嘻嘻说“你们谈上了,我就知道。”

    什么“你们谈上了,我就知道。”!

    沈珠圆从宋金手上抢回篮球,快步跑到宋金表弟面前大声喊出“你胡说八道,才没有,才不是,不会,我和宋金永远不会!”

    那刻,沈珠圆多希望那人能听到那句话。

    但那是不可能的,那人已经走远了,而且,下了桥就是集市,集市人很多,各种各样的声音。

    所以,待会沈珠圆要是见到那人,她会告诉他,我和宋金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和宋金压根就不是那种关系。

    要知道,从上周六晚上她就没法一觉睡到天亮,每晚都会醒来几回,想到自己趴在宋金背上的鬼样子就懊恼不已。

    该死的宋金!

    那天她应该把他踹到河里去。

    没关系,没关系,沈珠圆在心里念念有词着,等见到他,她会和他解释的。

    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

    五点整,沈珠圆如愿看到涟漪的身影。

    涟漪来到她面前,狠狠地瞪了她一眼,问:沈珠圆,你真想这么干?!

    “不,不想,一点也不想,涟漪,我现在特别害怕,怕很多很多。”这是沈珠圆心里真实的答案,但行动上却是她冲涟漪猛点头。

    涟漪顿了顿脚,喊了声“那还傻站着干什么?”

    “没有,我才没有傻站着呢。”

    事实上,不仅是傻站着,还一双脚正在做掉头就跑准备。

    她的心思又怎能逃得过涟漪的眼,涟漪一把拽住她的书包,连人带着书包沈珠圆被动往前迈出几步。

    似乎,那几步又把她带到那个午后,围墙门是半打开着的。

    世界宛如被注入了魔法。

    循着魔法,越过风、越过人、越过树木景观。

    涟漪从背后推了她一下,就这样,她来到他的面前。

    那瞬,沈珠圆依然坚信她是拥有魔法的女孩,她翻过山越过了岭,披星戴月穿越森林斩落恶龙,历经艰难站在了他面前,她通过了考验,即将收获甜美的果实。

    立于红瓦墙下的少年一如既往,是她眼瞅着欢喜,却心生哀伤的模样。

    那欢喜是悸动,那哀伤也是悸动。

    那声“羽”从唇边轻轻流出,和那声羽同步地是乌鸦的叫声。

    暗叫不妙,抬头,沈珠圆看到一个黑乎乎的物体从自己头上掠过,和黑乎乎物体一起地还有几个小点点。

    小点点正往她这个方位垂直掉落——

    那是乌鸦的粪便,不!沈珠圆尖叫着,身体快递躲避。

    唐人街三分球神射手可不是叫着玩的,沈珠圆能在六十秒投中十个三分球靠地是绝佳的脚步移动能力。

    乌鸦先生的恶作剧没能成功。

    沈珠圆得意洋洋朝乌鸦飞走的方向挥手。

    下秒——

    沈珠圆听到冷冷的一声:“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猝不及防间嘴巴形成o形状,又在思及o形嘴有可能让她变成涟漪口中“傻乎乎”的,沈珠圆迅速合上嘴。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是个好问题。

    是的,原本出现在这地应该是涟漪。

    查尔斯高中学生每月得花四十五分钟上社区课,所谓社区课就是干点体力活,名曰让学生们放松心情同时又能学到若干管理社区的知识。

    同样来自西区的涟漪和那人被分成一组,两人今天任务是清扫跑道,为让沈珠圆成功递出告白书涟漪揽下打扫跑道的任务,并耍了点心眼让那人出现在这里。

    情感世界对于十六岁的年纪来说就是一门天书。

    那时的沈珠圆压根不懂,涟漪为什么也就耍了点小心眼就能让那样的人乖乖就范。

    那时的沈珠圆傻吗?

    也好像没那么地傻。

    你看她单从那人短短的一句“你怎么在这里?”得出“他知道我!”“老天,或许他也在偷偷地注意我,谁说不是呢?他肯定是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就像我总是能在人头涌动的街上第一眼找出他。”诸多讯息。

    并为这样的讯息陷入巨大的狂欢当中。

    然后,理所当然地对他说“我和宋金没什么的,那天在桥上发生地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眨眼功夫,在那人冷冷视线下,逐渐……逐渐语气越来越低,“那天,其实……其实是宋金抢走了我的篮球,篮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沈珠圆现在依然记得一家人离开温州的那天,天空是灰蒙蒙的,即使妈妈给她穿了棉衣,但她依然能感觉到风从衣袖里渗入,那是沈珠圆最后一次对于寒冷的体验。

    这会儿,沈珠圆又似乎回到那个灰蒙蒙的天空下。

    这会儿,沈珠圆才想起那天让她的身体抖个不停地更多是因为被留在家里她种下还没结下果子的几株番茄、总和她一起玩的默默知道她要离开时大骂她是骗子。

    本来,那天是她们两个说好要去溜冰场的日子。

    原来,那一直抖个不停的身体就叫做伤心。

    虽然那人脸上没露出任何不耐烦,但沈珠圆就是知道,自己的描述于那人而言无关重要,甚至于,那个周末在桥上嬉闹的男孩女孩只是他无数次从街角墙边看到的模糊影像。

    倒不如把不耐烦写在脸上,沈珠圆心想。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徒劳地和他讲述宋金这个人。

    她和宋金从小就认识,宋金家是开香料馆的,她家餐厅的食材一半来自于宋金家,两家人又只隔着一条街,不接触说不过去。

    宋金的爸爸妈妈是热心人,他们常常会推荐朋友到她家餐馆用餐。

    所以,即使烦宋金但她就没法对宋金讨厌起来,所以……

    避开那束冷冷的视线,沈珠圆呐呐地说了句“我以为你不记得我。”

    他记得我吗,是沈珠圆来查尔斯高中途中最害怕面对的一个问题。

    现在,问题答案揭晓了。

    他没有不记得她。

    这已经很好了,不是吗?

    咧嘴笑。

    妈妈说,笑容能驱散阴霾;妈妈说,圆圆的笑是甜甜圈。

    除“唐人街三分球神射手”,沈珠圆还有个“荔湾街甜甜圈女孩”外号。

    唐人街也有南京路沈阳路中山路诸如此类的社区,顾名思义南京路是最早来到曼谷的江浙一带华人。

    沈珠圆现所住街道叫荔湾街,住荔湾街地多数为开金铺的广州人。

    在唐人街的广州人眼里,那从温州来逢人就问“你看到我爸爸妈妈了吗”的女娃看起来软软甜甜的,于是广州人干脆管她叫甜甜圈。

    潮汕人觉得甜甜圈比本人名字更好上口;福建人也认为她的长相很符合甜甜圈的定义,长大后也肯定是有福气的姑娘。

    那时间,她和妈妈去市场采购,摊主们见了她都要喊声“甜甜圈”,到最后,住在西区的少数族裔也知道她是甜甜圈女孩,至今,这上了年纪的阿公阿婆还喊她甜甜圈。

    好吧,今天她就再次当一回甜甜圈女孩。

    笑、摊手,呼气。

    至少宋金这事情总算翻篇了,接下来她可以睡上安稳觉。

    在告白信递出前,怎么少得了自我介绍环节。

    在心里默默地把这几天她编辑了上百次的自我介绍版本温习了遍,刚想开口,迎面而来淡淡的一句“你想表达什么?”

    只要不笨,都能弄明白一个女孩大费周章地约上一个男孩,一见面就和这个男孩传达她和另外一个男孩子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朋友是为了什么。

    偏偏,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不对,那是一种盘问的语气,且语气里有不加掩饰的嘲讽。

    是的,他是存心给她点难堪。

    沈珠圆不怪他给她难堪。

    毕竟,是她和涟漪联手把他骗到这里。

    沈珠圆可以忍受那人对自己印象不好,但无法忍受那人对涟漪有所误解。

    “是我硬让涟漪这么干的,你就把这事情理解为道德绑架,涟漪八岁就住在我家里,所以……”垂下眼帘,“她很难拒绝我。”

    余光中,沈珠圆看到那人的身影在移动,往出口方向。

    告白书还没送出呢。

    牙一咬,沈珠圆几个快步,以自己身体挡在那人面前。

    好吧,没隆重的自我介绍环节也没关系。

    倒退一步,沈珠圆从书包里拿出告白信封,直直递到他面前。

    从两人间的距离,到直直伸出的手,到拿信的姿势都没出差错,唯一没到位地是,沈珠圆没法像演练中那样,迎视着他双眼递出信。

    这刻,沈珠圆头垂得低低的。

    她的视线范围只够得到他的鞋,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裤管盖在鞋面上,鞋面很旧从鞋底鞋面粘合处渗出的胶水印倒是看着新。

    那双鞋也不知道补了多少次,心想。

    心想间,沈珠圆听到很淡很轻的笑声。

    那笑绝对和愉悦无任何关系。

    缓缓抬头,目触到落在自己脸上的那双眸。

    这是沈珠圆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那人的眼睛,也是沈珠圆首次晓得,真有书本影视里呈现出地,原来你可以久久注视着一个人的眼睛。

    如果很久很久以后,有人问沈珠圆关于第一次喜欢的那个男孩。

    “他有一双清澈眼眸,光一样明亮,云一般的柔和。”沈珠圆会这样告诉。

    注视着那人的眼,这些时日囤积在心上的情感汇集成为了河流,脉脉淌过舌尖,从嘴角溢出,组成那么轻、那么轻的一声“羽。”